廣告商獎勵廣告自助式服務廣告活動條款和條件
1.廣告活動詳情
- 通用政策。「廣告活動」是在特定時間(「廣告活動期間」)內提供的獎勵廣告,當顧客透過獎勵廣告進入廣告活動登陸頁面時,符合條件的顧客就有資格獲得獎勵(「獎勵」)。獎勵將以通用亞馬遜折扣券的形式提供。本文所包含的條款和條件(「協議」)適用於每個廣告活動。
- 基金。對於每個自助式服務廣告活動,廣告商將為獎勵提供資金,最高資金額達到獎勵廣告創意模板(「廣告活動基金」)中所指定的總金額。
- 廣告活動期間。根據廣告活動基金的可用性(由亞馬遜決定),每個廣告活動將持續至廣告活動期間結束或達到廣告活動基金支出門檻的日期,具體取決於以下條款;或者根據雙方書面(電子郵件亦可)同意的其他日期。亞馬遜可能會根據以下第 3 節調整「廣告活動期間」的日期。
如果在廣告活動期間結束之前達到廣告活動基金支出門檻,廣告活動將自動結束。根據廣告活動基金的可用性(由亞馬遜決定),廣告商可自行決定,在廣告活動期間結束之前選擇延長廣告活動期間。 - 付款。廣告商將被收取獎勵廣告服務費,該費用代表分發獎勵的成本(「獎勵廣告費」)。獎勵廣告費會在廣告商的發票上顯示為額外費用,不會包括在媒體預算中。獎勵廣告費會在發票生成時確定,並依據廣告活動中實際分發的獎勵數量計算。亞馬遜會根據 ADSP 的發票排程,每月向廣告商發送發票。廣告商需在發票日期起 30 天內,將款項匯至發票中指定的亞馬遜帳戶。本協議下應支付的所有金額均以美元計價。
- 稅金。各方將根據針對該方收取或本協議所載之交易和付款,按照適用法律負責識別和支付所有稅金與其他管理費用和收費(以及任何罰款、利息和其他此類款項)。廣告商應付的所有費用不含適用的稅捐和關稅,包括但不限於增值稅、消費稅、銷售和交易稅以及總收入稅(「間接稅」)。廣告商將向亞馬遜提供合理要求的相關資訊,以確定亞馬遜是否有義務向廣告商徵收間接稅。如果廣告商向亞馬遜提供了正確填寫的免稅證明或直接付款許可證,或亞馬遜可主張適用間接稅豁免,亞馬遜將不應徵收,也不應要求廣告商支付任何此類間接稅或稅費。廣告商根據本協議向亞馬遜支付的所有款項,都無需負擔任何預扣或扣除稅金。如果任何款項需要預扣任何這類稅金(例如國際預扣稅),廣告商將需支付必要的額外金額,以便讓亞馬遜收到的淨額等於當時應付金額和以本協議為根據的應付金額。亞馬遜將應廣告商的合理要求,提供相關稅務表格,以減少或免除本協議下付款所涉及的任何稅款預扣或扣繳金額。
廣告商了解並同意,廣告商是與 Amazon.com 服務責任有限公司簽約,以提供並履行獎勵廣告的購物折扣券,而亞馬遜廣告責任有限公司將代表 Amazon.com 服務責任有限公司收取購物折扣券金額。
2.投放
- 基於曝光數的廣告位未提供保證,且指定的任何曝光數數量和費率僅為預估值。獎勵廣告廣告位的投放、報告(如有)和計費僅根據亞馬遜的衡量標準。
- 線上廣告位。所有獎勵廣告的線上廣告位將由亞馬遜提供。除非亞馬遜另有說明,否則無法使用第三方追蹤。
3.廣告活動責任
本協議僅適用於獎勵廣告創意模板中描述的廣告活動。亞馬遜完全負責廣告活動的技術執行和管理,並保留自行決定修改廣告活動的長度、位置、條款及其他細節的權利。然而,廣告商對廣告活動的管理負全責,包括但不限於: 廣告活動最佳化、廣告活動基金的管理與提供,以及建立廣告活動訂單、訂單項和獎勵廣告創意素材。此外,亞馬遜可以自行決定修改廣告活動;但若有重大變更,亞馬遜將會通知廣告商(電子郵件即可)。在書面通知廣告商後,亞馬遜可自行決定終止廣告活動,並會根據終止生效日期,向廣告商開具發票,金額為廣告活動中已兌換的折扣總額(由亞馬遜決定)。
4.廣告商素材
廣告商將向亞馬遜提供所有必要的內容、圖片、商標、商號、標誌及其他素材(統稱為「廣告商內容」),以便將廣告商內容納入與廣告活動相關的行銷或廣告素材中(例如廣告活動登陸頁面或行動呼籲),並按照獎勵廣告創意模板中所指示的時間表進行。廣告商特此授予亞馬遜一項非獨家、免版稅的全球授權,以使用、複製、傳輸、展示、執行、分發、摘錄、重新格式化、改編、翻譯以及建立廣告商內容的衍生作品,僅限於為履行本協議下亞馬遜的義務所必需的範圍。廣告商聲明並保證,已擁有或獲得廣告商內容所需的所有權利和許可,且廣告商內容(及亞馬遜的使用)不具誹謗、誣陷、淫穢或其他非法性,不侵犯任何隱私權,亦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公開權或其他專有權利,廣告商將對因廣告商內容引起的所有索賠賠償亞馬遜。
5.亞馬遜商標
任何包含亞馬遜商標的廣告活動可投放內容,都必須依據附加條款和條件中「在創意中使用亞馬遜標誌、商標或內容」部分中設定的條款,取得亞馬遜事先的書面批准。
6.宣傳
廣告商不得在未經亞馬遜或其關聯公司事先書面批准(電子郵件即可)的情況下,自行進行行銷或宣傳該廣告活動。
7.聲明及保證
除了本協議中其他部分所包含的聲明和保證外,雙方還聲明並保證,擁有完全的權力和授權來簽訂本協議並履行其義務。
- 如果廣告商由代理機構代表,代理機構聲明並保證其作為廣告商代理的權限,可以使廣告商受本協議的約束,並且代理機構的所有與本協議相關的行為都在該代理權限範圍內。代理機構將為亞馬遜及其每個關聯公司辯護、賠償並免除其損失、損害、責任、費用和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師費),這些損失等是由於代理機構涉嫌違反前述條款而造成的。
8.責任限制
亞馬遜不對廣告活動的表現作出任何聲明或保證。除非是廣告商在本協議下的賠償義務,任何一方對另一方不承擔因本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或其他經濟利益損失)所引起的任何特殊、間接、懲罰性、示範性或後果性損害的責任,無論是因違約、終止本協議(包括違反保證)或侵權行為所致,即使另一方已被事先告知可能會發生此類損害。
9.修訂
本協議不得修改或修訂,且其中的任何條款不得豁免,除非由亞馬遜和廣告商的授權代表書面簽署,並明確提及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任何權利、權力或選擇,或未堅持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均不構成對本協議條款和條件的豁免,無論是針對任何其他或隨後的違約行為,也不構成該方在此後任何時候要求精確和嚴格遵守所有條款的權利的豁免。對本協議中任何條件或義務的履行、違約或違規的豁免,不應視為對該條件或義務或任何其他當前、未來或過去的履行、違約或違規的豁免,也不應視為對本協議中任何其他條件或義務的豁免。
10.不可抗力因素
如果任何一方因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的條件(包括但不限於火災、洪水、事故、地震、通訊線路故障、電力中斷、網路故障、天災或勞工爭議)而導致履行本協議義務的延遲或違約,該方不承擔責任,但前提是受影響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商業上合理的努力來縮小、縮短和減輕對另一方的履行失敗的範圍、持續時間和影響。
11.獨立承包商
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旨在或不會被解釋為建立雙方之間的代理、合夥、合資或僱傭關係。廣告商無權代表亞馬遜簽訂任何協議或以亞馬遜名義進行任何操作,也無法使亞馬遜承擔任何協議或義務。
12.遵守法律
廣告商和亞馬遜必須始終遵守適用於其履行本協議各自義務的所有政府法律、法規和規則。
13.保密政策
本協議的條款是雙方的機密資訊。
14.取消政策
本獎勵廣告費用的協議不可取消,也不可退款。
15.完整協議;轉讓;司法管轄權和審理地點
本協議代表雙方就此事宜達成的完整協議,並取代雙方就該事宜進行的任何其他溝通。在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不過,亞馬遜將不需要為轉讓給關聯公司而獲得事先書面同意。在本協議所列限制條款的範圍內,本協議將對雙方及其各自的繼承人和轉讓人產生效力並具有約束力。本協議將根據華盛頓州的法律進行解釋和執行。對於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或程序,專屬管轄權和審理地點將為華盛頓州金郡的州法院和聯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