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廣告 IO 條款和條件
寄送日期: 2024 年 6 月 28 日
廣告主或代理商 (如適用) 共同商定的媒體計畫或廣告訂單 (統稱「IO」) 與 Amazon Advertising Canada, Inc. (統稱「亞馬遜」) 是由可在 www.iab.com 取得的媒體購買一年或以下第 3.0 版 AAAA/IAB 標準條款和條件 (統稱「IAB 條款」),由安大略省管理法律和場地,並根據下列條款修訂:
- 在第 X(a) 節的結尾新增下列內容做為第 (3) 條:「或 (3) 這類材料提供給代理商或廣告主進行審核,且代理商或廣告主透過廣告音訊/視覺表達得知或應合理得知,而媒體公司未得知或應未合理得知,這類材料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其他司法或行政行動、違反第三方權利,或有誹謗或淫穢情事。」
- 第 XII(g) 節中的「州級」和「與當地法律」之間新增下列內容:「省級」。
- 第 XIV(e) 節第一句的「美國郵局」後方新增下列內容:「或加拿大郵政」。
本文未定義的大寫字詞將具有 IAB 條款中所述的含意。除此之外,適用下列條款,並在與 IAB 條款有任何衝突的情況下,將優先適用:
- 特定媒體公司商品有適用的附加條款 (如 https://advertising.amazon.com/legal/product-terms 所述,統稱「商品條款」),這些條款應僅在 IO 涵蓋這些商品,或在執行適用廣告活動時使用這些商品的情況下適用於 IO,包括透過書面通知 (電子郵件即可) 進行的任何變更。涉及 IO 中未涵蓋的商品,或在未執行適用廣告活動時使用這些商品的所有其他商品條款將不適用。
- 亞馬遜廣告規格和政策位於 https://advertising.amazon.com/en-ca/resources/ad-specs?ref_=a20m_us_fnav_spcs
- 根據 IAB 條款,所有提供給亞馬遜的通知都必須寄送到: Amazon Advertising Canada, Inc.收件者: Director, Customer Success,410 Terry Avenue North, Seattle, WA 98109-5210 或傳真到: (206) 266-7000;在每種情況下都請將副本傳送到 contracts-legal@amazon.com;收件者: General Counsel。提供給廣告主/代理商的所有通知,都會寄送到該帳戶與亞馬遜相關聯的最新通知或帳單地址 (如適用) (可能會根據廣告主/代理商提供給亞馬遜的書面聲明而不定期更新)。
- 付款必須寄送到: Amazon Advertising Canada, Inc.,收件者: Accounts Receivable;C/O TH0030, P.O.Box 4269, Postal Station A, Toronto, ON M5W 5V2.
- 稅金。各方將根據針對該方收取或本 IO 所載之交易和付款,按照適用法律負責識別和支付所有稅金與其他管理費用和收費 (以及任何罰款、利息和其他此類款項)。廣告主應付的所有費用不含適用的稅捐和關稅,包括但不限於增值稅 (VAT)、消費稅、銷售和交易稅以及總收入稅。廣告主根據 IO 向亞馬遜支付的所有款項,都無需負擔任何預扣或扣除稅金。如果任何款項需要預扣任何這類稅金 (例如國際預扣稅),廣告主將需支付必要的額外金額,以便讓亞馬遜收到的淨額等於當時應付金額和以 IO 為根據的應付金額。
- 當事方明確希望 IO 以及適用條款和條件以英文撰寫。(下列是上一個句子的法文翻譯: Les parties conviennent que la ordre d'insertion et tous les Termes et Conditions applicables s'y rattachant soient rédigés en anglais .)
寄送日期: 2019 年 4 月 1 日
廣告主或代理商 (如適用) 共同商定的媒體計畫或廣告訂單 (統稱「IO」) 與 Amazon Advertising LLC (統稱「亞馬遜」) 是由可在 www.iab.com 取得的媒體購買一年或以下第 3.0 版 AAAA/IAB 標準條款和條件 (統稱「IAB 條款」),由華盛頓州管理法律和場地。本文未定義的大寫字詞將具有 IAB 條款中所述的含意。除此之外,適用下列條款,並在與 IAB 條款有任何衝突的情況下,將優先適用:
- 特定媒體公司商品有適用的附加條款 (如 https://advertising.amazon.com/legal/product-terms 所述,統稱「商品條款」),這些條款應僅在 IO 涵蓋這些商品,或在執行適用廣告活動時使用這些商品的情況下適用於 IO,包括透過書面通知 (電子郵件即可) 進行的任何變更。涉及 IO 中未涵蓋的商品,或在未執行適用廣告活動時使用這些商品的所有其他商品條款將不適用。
- 亞馬遜廣告規格和政策位於 http://advertising.amazon.com。
- 根據 IAB 條款,所有提供給亞馬遜的通知都必須寄送到: Amazon.com, Inc.,收件者: Director, Customer Success, P.O.Box 81126, Seattle WA 98108-1226 或傳真到: (206) 266-7000;在每種情況下都請將副本傳送到 contracts-legal@amazon.com;收件者: General Counsel。提供給廣告主/代理商的所有通知,都會寄送到該帳戶與亞馬遜相關聯的最新通知或帳單地址 (如適用) (可能會根據廣告主/代理商提供給亞馬遜的書面聲明而不定期更新)。
- 付款必須寄送到: Amazon Advertising LLC,收件者: Accounts Receivable;PO Box 24651, Seattle, WA 98124-0651.
- 稅金。各方將根據針對該方收取或本 IO 所載之交易和付款,按照適用法律負責識別和支付所有稅金與其他管理費用和收費 (以及任何罰款、利息和其他此類款項)。廣告主應付的所有費用不含適用的稅捐和關稅,包括但不限於增值稅 (VAT)、消費稅、銷售和交易稅以及總收入稅。廣告主根據 IO 向亞馬遜支付的所有款項,都無需負擔任何預扣或扣除稅金。如果任何款項需要預扣任何這類稅金 (例如國際預扣稅),廣告主將需支付必要的額外金額,以便讓亞馬遜收到的淨額等於當時應付金額和以 IO 為根據的應付金額。